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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锦州医科大学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实施细则(试行)》(锦医大校字[2017]136号)文件规定,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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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参与学校有关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的立项与研究,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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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为学生了解个人能力、兴趣、人格、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提供服务,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团体辅导以及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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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团体心理辅导,培养全校教职员工、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留学生现代健康新观念,确保上述人员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从而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塑造健康人格;建立起积极的心理挫折承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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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全校教职员工、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留学生提供各种障碍性心理咨询和发展性心理咨询服务,以发展性心理咨询服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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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网络、校报、板报、橱窗等宣传媒体和第二课堂活动等途径,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全校教职员工、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留学生的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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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和报告、心理行为训练和团体辅导,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引导和帮助全校教职员工、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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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校教职员工、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的广泛联系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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