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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管人才原则,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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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促进高层次人才发挥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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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掌握学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围绕人才强校战略,适时向相关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供研究拟定人才政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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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人才工作政策、制度和措施的具体文字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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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学校人事岗位管理,拟定人事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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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员招聘与调配,教职工人事档案转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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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教职工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负责教职工退休手续与高级专家延聘、返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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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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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职称管理、岗位聘用、考核、国内外进修与继续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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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外聘教师、荣誉教授和客座教授的聘用与管理,负责开展校际合作(教师互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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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工勤人员等级晋升、岗位聘用与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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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教研室(临床科室)及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平台)设置与负责人的遴选、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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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教职工工资管理及各种社会保险、职业年金的核算、申报缴纳等相关工作;负责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等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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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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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出国(境)证件备案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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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年底创收分配方案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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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完成高层次人才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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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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